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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设立、变更、撤销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公通〔2016〕33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安厅派出所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拟设立南宁市公安局南崇铁路派出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6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邮政编码:53002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1-2892306。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派出所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