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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通过笔试进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人员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可按公告明确的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定于2023年6月5日(周一)9:00开始,17:00结束。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逾期未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启源二路199 号)图书馆三楼。
体能测评地点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田径运动场。
四、工作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相关资料,审核组现场审查核对,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资格复审资料。
①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表、准考证(复印件留存);
③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存);
④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限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者);
⑤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除外)(复印件留存);
⑥党员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组织部门印章(党员提供);
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所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留存);
⑧本科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院校开具;
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注:以上相关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复审时间内提供所需相关材料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4.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于2023年6月5日同时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情况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具体为: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30岁含以下)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 |
项目 | 标准(30岁含以下) |
10×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注意事项
①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②应聘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违规者取消应聘资格。
③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应聘人员须现场确认签字测评成绩。拒绝签字的,由裁判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注明情况,并取消其体能测试成绩。
④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⑤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应聘人员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⑥测评中,如因天气等其它意外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将另行确定测评时间,并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遵守学院防疫管理规定,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9)68756820 。
附件:《2023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2023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各岗位应聘人员排序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姓名 | 准考证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名称 | 岗位简称 | 岗位代码 |
张师源 | 1161000306725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2 | 2333110259 |
李沛 | 1161000306728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2 | 2333110259 |
张丰侠 | 1161000306729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2 | 2333110259 |
党智渊 | 1161000306801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3 | 2333110260 |
刘小洁 | 1161000306802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3 | 2333110260 |
齐玲玲 | 1161000306804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3 | 2333110260 |
马冀北 | 1161000306808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4 | 2333110261 |
何佳杰 | 1161000306809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4 | 2333110261 |
王君鹏 | 1161000306810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4 | 2333110261 |
郭靖圆 | 1161000306813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5 | 2333110262 |
季文婕 | 1161000306820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6 | 2333110263 |
张晨 | 1161000306824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6 | 2333110263 |
贺可可 | 1161000306827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教师6 | 2333110263 |
王旭辉 | 1161000306903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1 | 2333110264 |
李伟豪 | 1161000306904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1 | 2333110264 |
王璐 | 1161000306908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2 | 2333110265 |
牛倩 | 1161000306913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2 | 2333110265 |
张润柳 | 1161000306916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2 | 2333110265 |
王婉力 | 1161000307001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3 | 2333110266 |
贾燕 | 1161000307002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3 | 2333110266 |
刘政朝 | 1161000307004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3 | 2333110266 |
裴筱柏 | 1161000307005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4 | 2333110267 |
王璟兴 | 1161000307009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4 | 2333110267 |
张益玮 | 1161000307010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4 | 2333110267 |
孙瑞 | 1161000307014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5 | 2333110268 |
高欣 | 1161000307018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5 | 2333110268 |
王晶华 | 1161000307019 | 陕西省公安厅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辅导员5 | 2333110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