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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华)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后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28日,阴某与曾某夫妻俩向宁化农信社申请借款30000元,贷款到期后,阴某与曾某未按期还本付息,宁化农信社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阴某与曾某共同偿还结欠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因阴某与曾某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阴某,了解到其在外务工,曾某一人在家照顾患有软骨病的孙子,家庭条件确实困难,并非恶意不还款。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联系宁化农信社人员,协调其共同到曾某家里进行调解。在实地走访后,考虑到阴某家生活条件确实艰难,承办法官再次做起了宁化农信社的工作,尽可能为阴某两夫妻争取更长的还款期限。
最终,宁化农信社同意阴某夫妻两年内还清借款。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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