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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宣传税收“黑名单” 助力营商“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围绕“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这一主题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主要针对“黑名单”进行普法宣传。

   阜新市税务局稽查局青年突击队来到阜新市细河区某软件公司开展送政策、解疑难活动。该企业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于今年4月15日开始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面向社会公布。青年突击队员首先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并就提前停止公布条件和流程展开详细解读,对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逐一答复。

   企业负责人杨女士表示,由于企业整体财务外包,沟通不及时,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在在发票领用、招投标等工作中受到了限制,这是对企业经营发展敲响的警钟。“这次宣传很及时很必要,为我们2023年的复兴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接下来我们一定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合法经营,争取早日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提前撤出。”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冯羽竹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9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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