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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简案快办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启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新模式
□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张龙 叶怀求
2月23日,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由泰宁县人民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7起危险驾驶案件全部审结。案件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均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公诉人提出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这是泰宁县检察院优化繁简分流办案模式,确保案件办理流程通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和案件质效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在坚持从严打击不动摇的基础上,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不断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危险驾驶犯罪,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我们在精准适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打造危险驾驶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宣判的办案模式。”该院副检察长黄继红介绍道,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坚持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压缩审查起诉期限,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的诉讼时间,为实现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快速集中办理创造了良好的运行环境。
在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该院秉持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该院对符合条件的16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危险驾驶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元。
此外,该院坚持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方法,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推动平安泰宁和法治泰宁建设。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