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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勤) 为强化保障刑事案件受害人合法权益,日前,闽清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
据悉,该规定共16条,主要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义务及加强协作配合等内容,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局履职担当,保障刑事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害人权益,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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