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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新市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许俊骏
“许书记,上次那件事调查清楚以后,村民们对我们更加信任了,对组里的工作也越来越支持了。”前两天,我到勇兴村走访,刚到村口,该村景明桥组小组长蔡元培就走过来拉着我的手高兴地说道。
老蔡所说的那件事发生在半年多前。今年2月,我到勇兴村景明桥组开展“清风入户”走访,有村民在闲聊时谈起,组里的记账员小高,自己就是组里的人,却给自家算账,会不会算不清楚?村民们的几句“玩笑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立即找到老蔡了解情况,原来景明桥组组级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租金,每年年底组里都会进行分红。“分红方案是由组级记账员高某松拟制的,而且由他负责计算。”老蔡说,高某松会于每年年底将组内总的出租面积按照各户上半年人口数进行分配,然后根据每户可分配面积和年租金收入计算各户分红。
在随后对勇兴村开展的监督检查中,我们重点查阅了景明桥组的年底分红方案和相关记账凭证。在比对2021年的景明桥组组级分红表时,我们发现,虽然每户的可分配面积数和分红一一对应,但同样是一户5口人,高某松户当年的面积数比其他户多了2分地,领取的组级分红相应地多了200余元。
我们立刻与高某松进行当面核实,面对眼前的证据,他支支吾吾地说出了实情。原来,从2009年开始,高某松在核算组级分红时,遇到出租土地的总面积除以人口数除不尽有剩余时,就将剩余的可分配面积都计算到自家的。经核查,2009年至2022年期间,高某松利用担任组级记账员的职务便利,以上述形式累计多获得组级分红2569元。2022年3月21日,高某松将多得的组级分红主动退赔到景明桥组的组级账户上。2022年5月16日,报请县纪委监委同意,对高某松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组级分红的事情虽然调查清楚了,可村民们那句“给自家算账,算不清楚”还是让我放心不下。如果村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笔组级账,大家都来算一算,那心里就不会再有疑问了。
我和镇纪委的同事进行会商,也征求了部分村级监察联络站站长的意见,决定在目前“组账村管”的基础上,实行组级重大事项“三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法,推行以“监管、规范、公开、督查”为主要内容的组级监督,切实加强对村民小组长和组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此外,我们还探索建立了组级财务公开在组制度,截至目前,已设立组级财务公开公示点444个,村民们能及时清晰地看到组级财务开支情况。
通过这件事,我更加深刻地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群众的呼声是我们工作的方向,要用心倾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话”,也不能掉以轻心,唯有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入手,才能把情况摸清摸透,让监督更接地气、更有力度、更显温度。
(德清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