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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近日,云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林伟等6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4月19日晚,林伟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召集5名公职人员在县城某餐厅包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彭某某、张某某等人宴请,餐费1620元由彭某某支付。4月23日晚,林伟再次接受彭某某、张某某等人宴请,在张某某经营的货运服务部聚餐,餐费600元由张某某支付。2022年6月,5名接受宴请的公职人员分别受到书面检查和诫勉处理,同年8月,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县仙宫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原副经理潘剑雄违规公款消费手机套餐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潘剑雄擅自以县自行车中心名义与云和电信公司续签399元租机套餐,供本人使用,累计租机套餐费9144元。2022年5月,潘剑雄受到诫勉处理,违规费用责令退回。
(云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