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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桐梓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深挖、彻查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桐梓县公安局侦破1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200余斤“毒豆芽”。据了解,桐梓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在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中接到群众举报,某批发市场内发现一摊铺的豆芽无根且品相好得不太正常,怀疑有猫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警立即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前往该市场核实相关情况,快速锁定该豆芽的生产源头,并将该厂豆芽送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结果显示,该厂该批次豆芽中含有不允许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物质(无根剂),是国家质检总局明令禁止在食物中添加的物质。
随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同时对该豆芽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如实供述了在生产的豆芽中掺入“无根剂”,并将该豆芽销售至批发市场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桐梓公安将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切实遏制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以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链接】6-苄基腺嘌呤,是植物生产调节剂,也叫无根剂、激素催熟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该调节剂含有少量毒性,人体过多摄入,会刺激皮肤黏膜,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