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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寻找涉企执行“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涂水龙

  “谢谢法院对我们这些小微企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得以转危为安,继续经营下去。”日前,永春某汽车配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永春法院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今年1月,永春某汽车配修服务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被出租人泉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永春法院,案件经审理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企业仍在正常经营,如果简单粗暴地强制执行,将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可能将把企业逼到停工破产的地步。于是,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依法及时对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可喜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稳定经营,被执行企业经营情况日渐好转,很快便按期支付了拖欠的租金,案件以执行双方双赢的形式得以顺利执结。

  这是永春法院通过柔性执行,化被执行企业“危机”为“转机”的生动例子。

  如何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又不影响被执行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以执行促诚信,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以来,永春法院努力寻找涉企执行的“最优解”,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采取务实举措,能动解纷,力促共赢,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今年4月份,永春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六项工作举措》,对妥善审理、执行涉企涉疫案件进行部署,要求各部门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尽量利用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方式解决债务危机。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留出时间、创造条件,以司法力量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在涉企案件的执行中,执行财产往往涉及厂房、土地等高价值生产要素,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需要法院予以快速妥善处理。永春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主动融入永春县“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与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司法拍卖信息,积极引导国资平台参与竞买,协同推进低效土地处置步入“快车道”。

  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件时,永春法院执行局通过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福建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有一宗土地使用权已闲置多年。承办人当即决定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司法拍卖,尽快推动闲置土地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终,该宗土地以1.6亿元成交价拍卖成交。目前,买受人已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利用,通过本次执行,一块面积达4.66万平方米的闲置土地被成功盘活。

  除了柔性执行、盘活资产,永春法院还不断探索多元化解机制,与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涉企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共建解纷力量、共谋解纷策略,共解执行难题。合力加大执行前和解力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前端,避免对企业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积极创新执行监督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纠错能力,力求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变量”化为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有益“增量”……

  一系列灵活执行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永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fazhijianshe_0921/22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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