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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场“质量建设年”拉练检查在荆州检察机关举行。荆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利用4天时间,分赴8个基层检察院,围绕25项重点工作,采取自己找、相互学、现场看、上级评等方式,全景式复盘,查找短板弱项,深刻剖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确实提升办案质效。
“备受警醒、倍感压力、倍添动力。”这是参加完拉练检查的检察官们说得最多的几个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22年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不进则退、小进掉队、自我加压、奋起直追。自“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闻令而动——
3月21日,全省检察机关为期一年的“素能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素能提升年”内容安排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要求环环紧扣,细分为4个大项34项重点工作,鼓励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各部门在4个大项框架内,结合自身突出问题,探索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个性化项目。
荆门市检察院制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落实措施清单,细化为40项83条落实措施。
恩施州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列为“三大重点工程”,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两级检察院开展督导、跟踪问效。
将检察业务与大数据的高质量融合,是我省检察机关抓好“质量建设年”的密钥。
“要尽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全力打造数字检察湖北版和智慧检务升级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永金说。
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品质,以数据分析提升办案质效。省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践行着这一理念。
“不仅要心中有‘数’,还要有‘招’。要从数据看到短板、不足和差距,从深层次分析业务数据变化背后的原因,促进工作质效提升。”7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上半年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省检察院负责人讲话时强调。
据悉,省检察院案管部门经过探索,推出的会前磋商机制、会中研判机制、会后预警机制,将最高人民检察院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分析研判的立足点,做到“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有预警有对策”。
“办案数据分析研判也逐步从过去的‘统计’角色,转变为如今的‘参谋’角色。”省检察院负责人说。(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