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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杨某、安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2020年以来,杨某伙同安某等人在德江县安化街道人民医院人行道处、德江县邮政局门口人行道等地,主要由杨某充当摊主摆设象棋残局,其余人员做托假扮下棋者、围观者、赢钱者,在外围做“媒子”,通过熟记残局棋谱、假装对弈互有输赢、伪装路人起哄扰乱被害人思维等手段,先后多次诱骗围观群众押注参与下棋骗取钱财。至2022年3月案发时杨某等人通过以棋行骗共计20余次,诈骗金额高达9万余元,其中一被害人一次性被骗1万余元。
法条链接: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千元;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万元;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街头摆设的棋局可能是团伙行骗行为,设局者利用人们的对棋类游戏的兴趣爱好或普遍存在的以小博大的投机心理,挑选一些看似极易取胜,其实又暗藏玄机的棋局,吸引围观者加入,然后实施行骗,这种棋局往往设局者处于稳赢不输的优势地位。广大群众在路上遇到有人设棋局,要提高警惕,不要围观,更不要盲目和他人下棋,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