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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内乘坐的驾乘人员数量不能超过该车登记的核载人数,否则安全隐患极大,特别是在车速极快的情况下。在8月份开展的夏季交通违法治理“百日行动”中,高速交警连续查处33辆超员车,其中以小微型面包车居多,驾驶人均被依法罚款、记分。
敬畏生命 不可重来
8月25日20时40分,交警高速支队京沪大队在京沪高速公路汊沽港收费站开展行动时,拦检一辆核载5人的小客车发现,该车内共有6人,该车驾驶人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当日下午,高速交警津汕大队在荣乌高速公路小孙庄收费站拦检一辆小型面包车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8月27日10时30分,津汕大队交警在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又依法查处了一辆核载6人的小型面包车,当时该车内的驾乘人员总数达11人,驾驶人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其驾驶证记分因本次违法累计超过12分,交警依法暂扣了其驾驶证,并告知其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前禁止驾驶机动车。很快,又有一辆核载8人、实载10人的超员车被交警在该地点查处,驾驶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交警津汕大队于8月31日查处的两辆超员面包车,分别为核载9人、实载15人,以及核载6人、实载9人,驾驶人同样被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分别记9分、6分。
对于上述超员违法车辆的驾乘人员,交警逐一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驾驶人联系合规车辆,对车上超出的乘客予以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早一晚”事故多发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8月份以来,广西、青海、河北接连发生清晨和傍晚时段涉及务农务工集体出工或收工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多辆涉案车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秋季农忙季节即将来临,“一早一晚”时段务农务工出行增多,广大务农务工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图方便忽略交通安全。
无论哪种车型的机动车,在实际乘坐人数超过行驶证登记信息所载明的核定人数的情况下,总重量会超过车辆能承受的限度,车辆重心位置发生改变,一旦遇突发情况减速、刹车,车辆制动性能减弱,稳定性随之下降,很可能发生翻车、侧滑等意外事故。超员车内超出的乘员没有安全带可系,一旦发生意外,极有可能被甩出车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驾驶人、乘车人更不应冒险行事。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能超过驾驶人体重的20倍(视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风挡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
多项措施 消除隐患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6月底开始,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交通违法治理“百日行动”,机动车超员是行动中重点治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高速公路沿线是行动中的重点严查区域。行动中,高速交警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严查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畅通。
交管部门提示,对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并纠正,依法按照车辆类型、超员比例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对驾驶证记分。同时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的,将被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