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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疆各地陆续实行静态管理开始,新疆各级法院干警立即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云庭审”实现与当事人“零距离”化解纠纷,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伊宁市人民法院
“真的没有想到,疫情期间能够拿到拖欠的劳务工资,向坚持司法工作的法官们致敬!”申请执行人胡某在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的案款后发出感慨,并通过电话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案件被执行人伊犁某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连年亏损,资金链断裂,造成劳务纠纷,随即申请人胡某向伊宁市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到胡某已无固定工作,家庭出现经济困难后,伊宁市法院执行局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既要保障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法官便运用灵活执行手段在疫情期间将案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伊宁市法院运用指挥中心实体化工作模式,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对有条件网上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控,及时回应群众期盼。8月3日至21日,伊宁市法院执行局共结案509件,其中首次执行案件结案239件,执行恢复案件结案17件,保全案件结案253件,执行到位金额925.89万元。
和硕县人民法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对已经排期的案件进行详细梳理,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书记员配合,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线上开庭的意见。
对同意网络开庭的案件,全部更换为网上开庭,按时开庭;对不愿意进行网络开庭的当事人,安排在疫情结束后择期开庭。
和硕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能,迅速调整思维,充分依托“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智能化网络诉讼服务平台推广全流程线上诉讼,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庭审等诉讼服务。
3个工作日内,该院运用“云上法庭”在线庭审5件,运用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成功5件、诉中调解成功6件;执行法官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查询、冻结、拍卖、变卖,用短信、微信等开展调解,“隔空”办案、“零接触”执行。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能听得见声音吗,画面还清晰吗?”“法官,我这边没问题。”“好的,今天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程序进行庭审,首先核对到庭当事人身份......”近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平时一样,提前换好法袍,坐在电脑屏幕前,开始了在线审理。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在接到该案后联系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材料,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在事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充分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于原定时间顺利完成庭审。
“疫情防控期间,阿克陶县法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充分运用微信、‘云庭审’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及时定分止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不停歇。”阿克陶县法院法官助理帕丽达木·赛买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