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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公安局试行“所队长跟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马晓鸿) 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高办案所队“一把手”监督质效,切实提升基层所队的整体执法质量。今年以来,长汀县公安局试行“所队长跟案制度”等十项制度。

  据了解,此制度对案件量不多的办案所队,要求所队长作为主办侦查员主动参与案件侦办;案件量较大的所队“一把手”,严格落实“每案必审”制度,必须对案件笔录、音视频等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定性量处等实体问题及受理、立案手续,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调查)措施是否合法等程序问题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形成审核意见和建议,填写《所队长案件审核意见表》,提交给案件主办民警限期予以整改,切实将执法问题预防在先、发现在小、整改在早,真正把好所队初审第一道关口。

  据悉,实行所队长跟案制度以来,该局的执法质量提升明显,在第一季度龙岩市公安局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刑事、行政案件个案质量考评成绩大幅度提高,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zhengfagaige_0802/2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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