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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三地补齐人财物短板——司法服务延伸至村湾 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7月12日,安陆法院烟店法庭组织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

  

  近日,江夏区乌龙泉人民法庭干警带着国徽到村湾开展巡回审判

  作为群众身边的司法力量,人民法庭是法院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

  2016年至2021年相关数据显示,近六年来,我省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结案数约占基层法院全部案件结案总数的四分之一。

  今年,是我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北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

  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走访武汉江夏区、十堰郧西县和安陆市,了解当地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过程中的司法故事和创新举措。

  江夏

  司法服务延伸至村湾

  “多亏人民法庭,我们对未来的经营充满信心!”7月20日,说起江夏区人民法院乌龙泉法庭为企业解燃眉之急的故事,武汉某玻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感激不已。

  此前,李某到乌龙泉法庭一次性立案6件,称货款迟迟收不回,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濒临停产。虽然都有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但6起案件的被告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付款,有的连电话也不接。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与各被告取得联系,听取意见、释法说理,劝导他们尽快履行付款义务,避免因诉讼带来诚信风险。

  经过耐心的诉前调解,6名被告主动与玻璃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有的付清货款、有的承诺还款期限。李某也第一时间到乌龙泉法庭申请撤诉。

  近年来,乌龙泉人民法庭结合辖区茗泉谷农业产业园综合旅游服务区、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等产业格局,打造现代农业服务法庭;立足法庭管辖城乡结合地带的特点,服务乡村振兴,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诉源治理,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村湾。

  今年上半年,乌龙泉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7件(涉企97件),其中调撤121件(涉企67件),结案率82.38%,调撤率64.71%,涉企案件调撤率69.08%。

  在江夏区,法庭干警平均年龄28岁。而长期以来,武汉市人民法庭干警任职年限过长且被边缘化,年轻干警比例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法庭功能发挥。

  武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介绍,经调整,目前全市人民法庭40岁以下干警占比70.3%,35岁以下干警占比50%,“80后”法庭庭长占比26.8%。今年以来,15名法庭干警获得提拔任用,23名法庭干警轮岗交流。

  今年,武汉中院相继出台《全市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武汉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标准》等,其中《武汉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制定6大类24项工作任务,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共帮助法庭解决各类困难问题49个。

  郧西

  多个人民法庭跻身全国先进

  2021年,郧西县人民法院共有20余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上津和香口两个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与之相对应的,是郧西各人民法庭软硬件双提升,面貌焕然一新。

  地处鄂陕交界处的郧西县店子人民法庭是全国先进人民法庭。2021年,郧西县人民法院投资近60万元,对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的店子法庭办公楼进行修缮,新建了厨房、餐厅和停车场,打造司法便民文化墙,建设科技法庭,实现远程庭审,为法庭干警和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去年,郧西县人民法院将人民法庭建设工程纳入全院五大工程建设之一,成立领导小组,形成院领导定期驻庭调研的机制,对人民法庭发展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时跟进解决,为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方便群众办事,郧西法院将六郎乡民事案件调整为马安法庭管辖,将观音镇民事案件调整到城区法庭管辖;投入500余万元新建城关法庭,在院机关办公长达六年的城关法庭,迁往工业园区办公;适应夹河镇“水电新城”总体要求,迁址重建夹河法庭;对未设立中心法庭的乡镇(场、区),逐一设立、完善巡回审判点,建立定期审判制度,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

  此外,郧西法院印发《关于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各法庭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一庭一策,推进特色法庭创建。

  2021年,郧西各法庭积极引导,通过地方党委政府、社会中介组织等有效介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近千件,诉讼执行案件明显下降。

  安陆

  “一庭一品”服务区域经济

  原告安陆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丁某签订有劳务合同。2021年3月21日,在施工过程中,因丁某操作不当,导致工人余某意外卷入拌和设备死亡。

  安陆市应急管理局认定,丁某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某工程公司第一时间与受害方余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受害方90万元。今年5月,某工程公司以丁某为直接侵权人、具有重大过失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安陆法院城区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丁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且父母年老还需赡养。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某工程公司沟通,希望能考虑丁某的经济现状,降低追偿金额。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丁某及其家人积极筹措资金,当庭向原告支付10万余元,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安陆法院抓住“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有利契机,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各项短板。

  安陆法院组织撰写《安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安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并制定《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一庭一策一品”任务书》,对6个法庭进行整体规划。

  在城区法庭成立速裁团队,在深化繁简分流方面逐步转型;位于城郊的李店法庭定位为城乡结合法庭,审理涉企、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等案件;烟店、雷公法庭临近白兆山、钱冲银杏谷风景区,定位为乡村综合法庭,化解涉旅游纠纷,服务“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赵棚法庭定位为乡村综合法庭,主要服务红色功能镇区建设,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巡店法庭定位为乡村综合法庭,主要审理涉“三农”案件。

  为缓解法庭建设资金不足,该院逐年缩减全院办公经费,重点保障人民法庭。在配强法庭队伍方面,新招录公务员优先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实现“1法官+2书记员+2安保”并逐渐增加法官助理的“高标”配置。

  同时,安陆法院改造法庭网络基础设施,推广电子送达平台,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共享法庭”。(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145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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