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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坚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精心谋篇布局,以制定政府规章《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为抓手,推动革命史迹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革命史迹保护的重大意义
坚决承担起保护革命史迹的重大政治责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的全过程,聚焦革命史迹保护、革命精神传承,促进广州市革命史迹在当代焕发新光彩。
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重要论述,在《办法》草案中突出政府在革命史迹保护传承中的综合协调和支持保障作用,明确政府应当统筹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强资源供给、引导服务和信息共享等,以革命史迹保护传承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在《办法》草案设立“预先保护”制度、应急机制和巡查机制等制度机制,加大对革命史迹的保护力度。
坚持活化利用、传承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办法》草案从旅游推广、乡村振兴、文艺作品创作传播、文创产品开发利用等方面将革命史迹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充分发挥革命精神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价值。
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重要指示精神,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传承工作”作为主线贯穿《办法》草案全文,突出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参与途径的多样性,强化参与保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攻克革命史迹保护的痛点难点
全面查找问题。通过委托高校专家团队开展法治课题研究,深入查找目前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传承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尽快补足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的“短板”。
找准问题突破口。立法专班先后前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黄埔军校旧址纪念馆、文德楼和广大路市委机关旧址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针对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传承工作存在的“管理力量、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革命精神宣传力度不够”“革命史迹资源缺乏系统性开发”等问题征询意见。通过总结本市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及域外的经验,提出我市革命史迹保护的可行性对策建议。
推动解决问题。《办法》草案针对性开展制度设计,“点对点”设计相应条款,切实改善和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如为破解革命精神宣传力度不够的难题,《办法》草案拟建立传播人制度,加强革命史迹传播、红色故事宣讲,推动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的传承弘扬,同时明确宣传月、纪念日,对有关主体在宣传月、纪念日期间开展相关活动提出要求。
突出地方特色,全力打造革命史迹保护“广州方案”
立足广州实际,深度挖掘革命史迹保护传承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将其固化上升为《办法》草案内容,推动广州市革命史迹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强化工作实效。
科学界定革命史迹范围,实施全时段全领域保护。《办法》草案界定的革命史迹范围涵盖的时间长、意义大且类别多、领域广。时间向上扩展至1840年鸦片以来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与旧民主主义革命,向下延伸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保护的范围除了包括革命遗址,还包括革命遗址和实物所承载、蕴含的精神资源。
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革命史迹保护传承。在保护管理方面,《办法》草案提出了数字化保护,通过全面测绘、数字化三维模型重建、数字化虚拟修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革命史迹的保护,并且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实施日常监测;在传承利用方面,运用智慧博物馆等现代传播形式,推进数字化保护利用和资源信息开放共享。
创新传播方式,推动革命史迹活化利用。创新展陈展示的方式,利用多媒体资源,推进“互联网+”,对革命史迹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弘扬革命精神;建立馆校合作机制,搭建馆校合作平台、建立革命史迹进校园机制;将革命史迹的利用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发展革命史迹文化产业链,推动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文艺作品创作和传播,提出文创产品开发扶持政策。(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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