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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们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要担惊受怕到什么时候!”前不久,在渭南市蒲城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志愿者法官的调解帮助下,一对积怨多年的夫妇终于重归于好。
“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既是司法工作,又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不同于其他司法案件,既要合乎法理,又要合乎情理,力求做到用爱评判,以情护家。”蒲城县法院院长杨晓东说道,五年来,县妇联与县法院共联合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28起,挽救危机婚姻83次。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703件,在改革中走出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化解纠纷多元化、司法为民人性化、法律宣传特色化“四化模式”,采取热心、细心、专心、耐心、舒心“五心调解法”的家事审判新模式,实现了从刚性裁判到柔情司法转变,实现了家事案件审理中情理法的融合,彰显了司法温暖。
健全机制,妇儿维权服务专业化
近年来,蒲城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此,县法院与县妇联加强合作,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作为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维权模式,搭建服务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依法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据了解,县妇联还专门印制发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妇联组织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工作规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等维权工作资料3万余册,为各级妇联干部和维权志愿者提供工作指导。目前,全县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调处在萌芽状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积极发挥优势,动员社会力量,依托家事审判庭,聘请心理辅导员3名,邀请律师,德才兼备、热爱家事调解事业的退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等,探索组建“家事法官+法官助理+维权志愿者/心理辅导员+书记员”模式,实现了婚姻家庭矛盾调处规范化专业化。
柔性司法,家事案件调处人性化
不同于其他司法案件,婚姻家庭矛盾调处千头万绪。因此,蒲城县法院对进入司法程序的婚姻家庭案件,在调处办理过程中按照“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理念,引入家事调解员、维权志愿者等,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创设定制式亲情修复和离婚冷静建议书等审理模式。
在一起“古稀老人的离婚风波”案件中,法院借助维权服务中心的调解力量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甄玉与武顺(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经人介绍重组家庭,日子一过就是30年。然而2019年起,甄玉认为武顺对自己和孩子不再关心,便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古稀之年的武顺来应诉时连声不迭地强调自己不同意离婚,家事审判法官及维权志愿者在与夫妻双方深入沟通后,认为双方感情基础牢固,只是因琐事发生矛盾,便通过社区干部找到并说服双方结婚时的媒人参与到调解中,媒人的参与起到了催化剂般的效果,甄玉和武顺忆起了曾经的美好岁月,感慨万千。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位老人终于解开了心结。
以情护家,温情调解家庭更和睦
为给当事人营造一个和睦、宽容、温和、有助于化解矛盾的环境。蒲城县法院特意吸收蒲城当地历史文化、名人事迹、风土人情的元素,将中国优秀的家事文化传统与家事审判有机融合,总投资150余万元,设置了以“孝道、和睦、和气”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设置温情调解室、亲子室、心理咨询室等多个功能区域,搭建案件审理、心理调适、多元调解等于一体的柔性服务平台。
家事调解区域以淡粉色为主色调,配备沙发、茶几、绿植等,并配置了家事诉讼指南、家事调解宣传短片播放设备等必要的宣传资料和设施。整个调解过程中,这些元素潜移默化地感染着当事人,使当事人能够在平稳、友好的环境中抒发情绪、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与此同时,蒲城县还将15名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推荐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对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进行维权指导,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累计发放保护令12份。
蒲城县的维权志愿者和家事法官始终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蒲城县法院着眼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创新理念和思路,大胆探索和实践,既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为社会减压、为法院减负、为家庭疗伤”的目标,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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