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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殊姝) 近年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始终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通过“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能动履职,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
据介绍,晋安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以案例为延伸,联合多部门制定《晋安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的工作办法(试行)》,解决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存在监护侵害、监护缺失以及孤儿、流浪未成年人、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同时出台《限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办法(试行)》,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入职承诺制度,共清查6886名人员,处置违规人员35名,维护学生在校安全。
此外,该院还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各类专项清查系列活动,其中与公安机关开展的住宿及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清查活动工作经验被上级院向全市推广。同时,联合全区11个职能部门建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立7个观护帮教基地,引入全省最大的亲职教育和专业心理团队,实行一人一档动态信息管理和专业的心理救助、家庭帮教指导,共救助各类未成年人90人,帮教82人,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示范建设单位。
该院还创设不同主体制发《督促监护令》,解决在校未成年人矫正问题,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进行亲职教育24人次,提供在校救助3人。此外,设立全省首个“法治副校长办公室”,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校等工作。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