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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集美 法治护航
——厦门市集美区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记者 余晶 实习生 蓝河珍 通讯员 张勇
年初,全国扫黑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之一。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一段时间以来,在厦门市集美区扫黑办的统筹安排、精准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班,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融入干部培训中;扩大“宣传维度”,线上线下创新多种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掀起强大学习热潮,让普法教育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抓住“关键少数”
提升扫黑除恶真本领
4月29日,集美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办主任(扩大)会议及相关会议精神,着眼提增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素质能力,坚定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此次培训再次宣示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再次明确对黑恶犯罪坚持常态打击、对行业乱象坚持源头治理的决胜之策,再次增强一线工作人员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下的思想认识、法律素养、业务水平、斗争本领。
培训课上,全国扫黑专家、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陈志荣深入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亮点及重点法条释义,指导参训人员将学习内容用于扫黑除恶实践,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为常态化扫黑除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近期开展的集美区政法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中,《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也被纳入培训重点,着力丰富“关键少数”扫黑除恶知识储备,提升能力素养,推动领导干部练就扫黑除恶“真本领”。
创新普法形式
解锁热剧普法“新姿势”
《扫黑》《开端》《使徒行者》……每一部都是观众耳熟能详的热播剧。创新普法形式,集美区扫黑办让这些热剧有了新的“打开方式”。
“反派高明远表面的身份是绿藤市知名企业家,实际控制着很多集团公司,号称绿藤市‘地下组织部长’,从局长到副区长,再到副省长都是他的座上宾,整个绿藤市都在他的控制之下。”这是《扫黑》中的主线情节,那么,高明远涉及反有组织犯罪吗?电视剧《开端》讲述了网暴下的悲剧,使用网络暴力的网络水军,属于有组织犯罪吗?利用网络实施涉黑涉恶怎么认定?
……
今年5月,《反有组织犯罪法》刚刚施行,集美区扫黑办邀请集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于婧,以热剧剧情为着力点,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中的亮点内容。
“内容新颖有趣,通俗易懂。”这种普法形式受到不少市民和网友的好评。
打造宣传样板
搭建普法教育新矩阵
为增强广大市民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集美区扫黑办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全方位、多层次地纵深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点位”宣传,强化社区、街道普法阵地建设。集美区扫黑办在重要位置悬挂张贴标语,借助横幅、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载体,让《反有组织犯罪法》抬头看得见,低头找得着。
“线上”普法,拓宽普法覆盖面。集美区扫黑办利用社区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以及居民、物业微信群等新媒体渠道展开宣传,有效提高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集美区扫黑办在厦门北站出发层开展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灌口镇借助文明实践站、幸福院平台,在辖区内村居举办19场宣传活动;后溪镇、杏林街道、集美街道通过走街串巷的形式向群众面对面宣传;侨英街道及杏滨街道发挥学校阵地作用对学生展开普法宣传……
“通过层次多样的活动,集美辖区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集美区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说。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