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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雅江鱼604条被追责!西藏检察以质量建设实绩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之前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拖到心慌,觉都睡不好。”领到劳务费的村民代表激动地说,“没想到检察官介入,这么快就拿到了全部的辛苦钱,现在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仅用两天时间,成功办结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帮助达孜区章多乡尊木采村225户878名群众追回劳务款共计536万元。

  “检察工作要有‘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努力实现‘坐到群众板凳上、想到群众心坎里、干到群众家门口’,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农民工权益,用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达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巴卓玛说,达孜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助力困难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围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能动履职、主动监督,以质量建设实绩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推动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生态保护

  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要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这是抓好“四件大事”、实现“四个确保”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行动纲领。

  西藏检察机关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政府核心目标任务,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

  去年7月,胡某某等3人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雅江鱼604条。根据云南省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鱼类中巨须裂腹鱼70条、拉萨裂腹鱼39条,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3月29日,林芝市朗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胡某某等3名被告共同赔偿水生物损失及生态修复费17万余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朗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向朗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促进水产行业突出问题的整治,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6月8日,朗县人民检察院、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一体化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水犯罪,凝聚雅江中下游流域综合保护合力。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区域整治到长效机制建设,林芝检察机关积极引领和创新办案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涉案野生动物保护放在与案件办理同等重要位置,以检察履职引导社会参与野生动物大保护。

  西藏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生态检察,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依托“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转变工作作风

  “我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6月7日下午3时30分,随着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高生的指令,西藏三级检察院首次开启了“上门听证+云听证”的新模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那曲市人民检察院、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受害人所在村上门听证,实现了在群众家门口普法、化解矛盾和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机统一。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检察官专门到村里召开这次听证会,让我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也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被害人家属桑某紧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说道。

  今年以来,西藏各级检察机关紧扣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检视宗旨意识、履职尽责、瓶颈制约、真抓实干4方面突出问题,梳理34项具体问题,对照整改,抓作风促落实;推进巡视整改“回头看”,督促各级检察机关一体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西藏检察机关紧盯最高人民检察院60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实施意见》,制定“1年减后进,力争30项靠后指标减半;2年有进位,力争在5个自治区排名靠前;3年见成效,力争跟上全国整体步伐”的“质量建设年”目标。

  聚焦公益诉讼

  “成功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仁青央措说。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昌都某公司通过拍卖竞得江达县辖区一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与江达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总价款500万元。在约定支付期限到期后,涉案公司仍欠缴48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

  2021年底,江达县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开展了一系列调查。

  调查发现,县自然资源局虽有催缴行为,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将欠缴的48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到位,逾期拖欠长达5年之久。

  今年4月5日,江达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缴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县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状况,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多次催缴并约谈公司负责人。

  经过多方努力,受让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缴清了全部国有土地出让金欠款。

  “办案的过程是促成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其间,检察官多次向行政机关、企业负责人释法说理,宣传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协调促成三方会谈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2-07/11/content_126471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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