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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检察院探索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林宇辰 林瑶瑶)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探索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

  据介绍,该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出台《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试行)》,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7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残疾人犯罪等案件;同时,规范提存流程,由县司法局确定有资质的公证机构作为提存机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专门账户,提存人持办案单位出具的提存决定书自行到公证机构办理手续。2021年来,共适用该制度45件55人,提存赔偿保证金258万元。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zhengfagaige_0630/20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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