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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踩红线” 顶格罚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打好“双减”攻坚战,近日,和平区面向全区各类培训机构发布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类培训机构办学范围的通知,就5种情形下的培训机构办学范围划出“红线”,重点强调2021年12月31日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禁区”。对于违反办学范围禁令的“踩线”机构,和平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根据这通知,对于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2月31日后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各类培训机构(含面向成人的机构)严禁超出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办学范围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类培训机构(含面向成人的机构)严禁擅自离开经审批的办学场所,以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内的一切培训活动。

  据和平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给予顶格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zhzl/tjcaw-iktzscyy5889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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