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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建立规范性文件年度统计分析和典型问题通报机制以来,珠海市司法局连续三年开展合法性审查与备案监督“大盘点”,以“三突出三提升”为抓手,把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向盘”,推动珠海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轨道走深走实。
突出制度引领提升文件审查标准化水平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程序规范,细化审查标准,为各区各部门提供明确指引。
坚持从严、从细、从实把关,三年来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310件次、提出意见845条,备案监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1件、反馈意见38条。
除对合法性与适当性严格审查外,就文件体例规范、条文逻辑、文字表述等规范性问题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反馈意见的数量逐年递增,特别是2021年由上年度的155条增至232条,使文件表述更严谨、文字更精炼、内容更准确。
突出过程管控提升文件起草规范化水平
随着典型问题通报不断深化,各区各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管控愈加严格,制定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前评估论证,全面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及预期效果;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听取意见实效;更加注重实施后评估,及时跟踪了解制度实施效果、诊断存在问题,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依据和指引;更加注重集体讨论程序规范,由领导班子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明显规范,2021年存在程序问题的文件所占比重降幅明显,已由原来的23.9%下降至15.9%.
突出机制创新提升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
不断优化通报机制,从单纯的分析通报市直各部门起草文件数量、类型及存在问题,发展到“市本级分类总结通报+各区总体情况通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多样化的统计分析模式,针对文件内容、程序两个维度,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三大板块,全方位、多角度分析问题及原因,分类梳理、筛选具有典型性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对各区各部门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提炼。
各区各部门对通报的典型合法性问题,均能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类似问题出现比例已降至10%以内,以典型问题通报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提升成效凸显。
来源:珠海市司法局、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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