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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治之端也。
要成为一流的国际化城市,离不开一流法治环境的打造,更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建设。
立于改革开放潮头的深圳,深谙此中关键,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历久弥新的重要工程,并在该领域一直保持“领跑者”姿态,先后发布国内首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国首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国首个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等。
近年来,深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坚持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依法履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方面先行先试,持续深化行政权力监督,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就在上月,“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成为广东省3个入选项目之一。去年,深圳出台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2.0版本,也在全省法治考评中排名第一。
阳光透明执法,就是让市民“看得见、心里明”。2021年9月2日,深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首日,龙华、坪山两区率先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源于深圳进一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明确将城市管理、规土监察、文化市场、房屋租赁等“17+1”类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街道,推动街道以自己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权责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让基层曾经“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得以破解。
事实上,深圳近年来始终坚持探索更集约、更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包括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含农业),组建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制,组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市场、体育行政执法职,以及完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等。
接下来,深圳市司法局还将鼓励各区探索推出职权事项学习包、执法事项联络专员、街道综合执法队员跟班学习以及业务骨干随队指导等多项新模式,不断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下放事项的实施能力。
在深圳,打开手机上的一个APP“i深圳”,市民和企业即可畅享全市政务服务,让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
目前,“i深圳”APP已接入3个中直单位、43个市级单位和10个区级单位的8000余项服务,累计下载数超2100万、注册用户数超1500万。
而这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称《纲要》)保持一致。与2015年出台的纲要相比,新的《纲要》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意味着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国家正加大力度推进对机构、职能、流程等进行再造的法治化进程,进一步消除“数据孤岛”“算法滥用”等现象。
近年来,深圳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完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升级改造,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市直部门接入覆盖率达91%,实现省、区、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发布资源目录累计13012类,信息指标项累计17万余个,各单位共享数据总量达73亿条。
同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高质量完成深圳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的建设应用,录入执法依据16.6万条,职权事项信息(处罚、检查、强制等)2.8万多项,归集执法数据464万条。有序推进数据共享,积极化解各级执法部门“多头录入”“重复录入”难题。
上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田区人民法院共同申报的“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项目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改革推动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以行政审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对群众诉权保护更加充分。
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深圳打造了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邀请不同领域、不同身份类别的人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活动。同时,还针对市场、交通等市民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性地开展直播式执法,通过网络小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透明公开执法过程,创新外部监督机制。
“深圳执法工作‘敞开大门’,让更多市民成为执法工作的监督者和参与者,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深圳这座城市的开放和自信。”作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之一,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李朝晖如是评价。
行政复议方面,2021年,深圳行政复议体制迎来大变革——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区两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即深圳市政府和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9个区政府。市民申请行政复议,只需找一个部门。
目前,深圳市司法局已率先建成深圳市行政复议办案平台。统一收案,统一承办,让行政复议更加独立,公信力显著提升。数据显示,自2021年6月1日变革起,市复议办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282宗,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1倍,2021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首次过万宗,这也意味着行政复议也越来越成为公民、企业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
(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