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按照最高检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各类犯罪,坚持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去年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1735件2078人,起诉2005件2444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84件2072人,不捕率为67.65%;不起诉未成年人1617人,不起诉率为59.65%,对768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借助专门学校、观护基地开展跟踪帮教和教育矫治,23人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成功考取高等院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继续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建设,全省共建成56个,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
贵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每案必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与看守所、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协作机制。定期到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就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并开展普法宣传。2021年9月,黔南州检察院下发《关于调整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贵州省贵定监狱检察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实现未成年人刑罚执行监督权向未检部门的转移。办理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152件。安顺市检察机关在集中关押未成年人的市第二看守所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由市检察院、西秀区院未检部门联合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管活动监督和未成年人教育工作。
在涉未成年民事行政检察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通过查阅法院已判决生效的民事纠纷案卷,如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给付执行案件,发现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或者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江口、榕江等地检察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支持起诉精神损害赔偿,通过法院组织调解或者裁判,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得到实现。加强对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侵害的监督,针对监护缺失或者监管履职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各地认真开展调查及评估,联合公安、妇联、社区等单位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82份,并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督促监护令制度被写入新制定的《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上升到法规层面。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害、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在依法刑事打击的同时,向民政、妇联等部门发出申请撤销监护权诉讼的检察建议30件,支持撤销监护权35件。积极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花溪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家长法治学校”,由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针对学生家长开展法治教育、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研究人员或老师定期到校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目前已挂牌成立“家长法治学校”4所。
涉未成年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贵州检察机关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要求,结合省院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立足贵州实际和工作优势,开展涉未公益诉讼小专项,加大办案力度,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履行检察为民的司法担当。共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87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其他多以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到位结案。麻江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学校食品配送企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依法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并提起公益诉讼,系《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后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钟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某学校长期使用D级危房作为教学楼,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职问题,向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后持续跟踪落实,学校新校舍建设加快推进,教学隐患得到及时排除,有效维护了广大在校师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