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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铁岭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铁岭县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等多家行政监管部门制定了《铁岭县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及《铁岭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确立了在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作出处理意见前,由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机关共同对涉案企业进行监督帮扶,并对帮扶效果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的机制。
在近日召开的联席会上,受邀参会的行政监管部门人员表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利用检察权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给了涉案企业认罪改正的机会,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各行政监管部门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好对涉案企业的监管评估职能,同时不断强化第三方组织的人才库建设,继续利用好与检察机关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业务交流,堵塞监管漏洞。
铁岭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对涉案民营企业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等工作,主动对接行政监管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让惠民惠企政策在铁岭县落地生根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