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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拍卖我的房子,我愿意还钱……”作者:新密市人民法院  鲍志刚 魏晓燕  

发布时间:2022-04-12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你好,法官!看到你们张贴的告示,我知道郑某房屋的具体位置......”接到知情人线报后,新密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出击赶到现场准备开展下一步行动……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郑某拖欠原告田某借款23万余元拒不偿还。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郑某到庭,但其一直拒不露面,态度强硬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资产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套房屋,但因房子年代久远,房产登记信息具体位置不明,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查找询问,确定了大致方位,并在该社区公告栏内张贴限期搬迁公告。张贴公告的第二天便有知情人联系执行法官告知该房屋所在具体位置,执行法官迅速赶到现场,预进行强制腾空司法拍卖流程,被执行人得知房子要被拍卖的消息一改往常的强硬态度,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欠款。当即带着12万现金到新密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并主动提出将一车辆过户至申请人名下,用于抵剩余欠款,申请人表示接受。至此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执结。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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