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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云上”巧解离婚案 足不出户化纠纷作者: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刘军  

发布时间:2022-03-05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月23日,随着原、被告在各自家中通过手机进行电子签字确认,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特邀调解员贾玉梅通过“云上”远程调解,促使因事无法到院的原告陈某和远在外地的被告张某足不出户妥善解决离婚纠纷。

      据悉,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8年举行结婚仪式,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且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苦劝无果之下,陈某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判决与张某离婚。

      贾玉梅接到该案后,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的陈述与想法。正当贾玉梅准备进行进一步调解工作时却出现了新情况,原告因为孩子生病住院无法到院,而被告张某远在外地,近期也难以回来进行面对面调解。

      为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促进纠纷快速化解,贾玉梅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云”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在充分尊重原、被告意愿的基础上,适时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书记员王腾腾当即将调解笔录上传到“云”平台,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平台实时查看、核对无误后均电子签名确认。

      整个调解过程仅用时短短30分钟,不仅减轻了诉累,免去了当事人往返的舟车劳顿之累,也不用打官司了,省下了一笔诉讼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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