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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当事人把一面写着“办案神速,雷厉风行”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送到了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感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杨某与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宝丰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余某应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约定期满后,余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走访调查等措施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查,被执行人余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一银行账户有零星存款,宝丰法院依法冻结后,该案陷入僵局。
2021年11月中旬,迫于生活压力的杨某再次来到宝丰法院,执行干警蔡怀洲了解该案后,再次派人调查案件情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余某先偿还部分欠款,同意下余部分分笔偿还。杨某表示欠款虽没有全部要回,但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自己看在眼里,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也不足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一种鞭策。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