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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木林县司法局结合卡孜片区实际,创新实施乡镇司法所“一站三室四中心”工作模式,打造枫桥式基层司法所,从而更好地落实司法所12项职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
据介绍,“一站”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室”即四季祥和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接待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四中心”即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人民调解员、“三法队伍”培训中心、重点人群教育中心,通过创新实施乡镇司法所“一站三室四中心”工作模式,确保了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落到实处。
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打造“优质、高效”金名片
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要求,成立卡孜中心司法所党支部,创新提出“党建+队伍建设、党建+业务工作、党建+群众满意”工作模式,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党内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确保了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加快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利用中心司法所业务用房打造了卡孜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窗口、人民调解窗口、社矫安帮窗口、综合服务窗口,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
同时,通过设立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律师坐班制度、干部值班制度等方式,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行公共法律五“零”服务,即法律服务零收费、零跑腿、零等待、零死角、零投诉,有效满足了当地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做活人民调解工作,打造“公平、公正”金名片
卡孜中心司法所做活人民调解工作,打造“公平、公正”金名片,当好通向基层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严格实行乡级每月排查2次、分析1次,村级每月排查4次、分析1次制度,提前排查、科学分析、源头预防,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稳控、最快时间化解,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培训中心,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老干部、老党员中聘请1名专职调解员负责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科学运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二一”工作机制,对于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中心司法所先指导村级调委会进行三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交由司县法所牵头,协调乡级调委会联合调解两次,仍不成功的,再提请县级相关部门调解一次。
注重调解品牌推广工作,创新打造了硬件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机制体制完善、综合条件优越的卡孜乡鲁古东村和多角乡“四季祥和”人民调解室,切实做到将纠纷控制在源头、矛盾消除在当地。
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全过程,对涉及纠纷的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每起纠纷调解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案一普法”制度,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
做广普法依法治理,打造“法治、便民”金名片
卡孜中心司法所创新打造“五治”文化大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围绕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南木林”建设基础性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主要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律七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平安和谐氛围;采取走村入户宣传、集中宣传等方式,组织辖区乡村宣讲员、“三法队伍”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同时,以新任村干部培训班为契机,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对新任的村两委班子和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法治宣讲。
围绕补强法治宣传教育短板,突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中心司法所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突出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以及重大案(事)件的法治宣传教育攻坚工作,针对性、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探索创新,统筹各级力量,组建“三法”队伍,从政法系统抽调15名精干力量组建村居法律顾问(从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长从推选56名组建法律顾问联络员),从各村抽调28名政治过硬、群众信服、法律意识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组建法治村主任,从辖区双联户长中挑选84名懂法律、业务好、能力强的户长组建法律明白人,建立了一支接地气、群众易接受、法治意识强的“三法”队伍。
工作中,充分发挥“三法”队伍接地气、群众易接受、法律明白人的优势,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针对性、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