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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陕西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动员会在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省人民检察院、省戒毒管理局、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金台区人民检察院、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眉县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宝鸡、虢镇、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肖力波宣读了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各强制隔离戒毒所与驻地检察院领导在试点文件上签字,三个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所长与驻地检察长为派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会议指出,宝鸡市检察机关进驻戒毒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是陕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策略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戒毒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和保障戒毒场所、戒毒干警和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参与试点的三个强制隔离戒毒所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检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要筑牢政治忠诚,严格依法履职,主动接受驻所检察官的检察监督,打造戒毒执法新亮点,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一套独具陕西特色的检察机关驻所法律监督机制;要加强与驻所检察官的沟通协调,特别是执法管理相关信息的交流,配合做好驻所检察各项工作,为打造秩序更加稳定、执法更加公正、戒治更加科学、机制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的戒毒执法工作新态势不懈努力。
会议强调,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举措,是双方建立长期、全面、深度合作的重要成果,今后检察机关将与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相互支持、通力配合,协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陈仓区检察院检察长邓武和省虢镇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成耀选分别代表检察机关和戒毒所作了表态发言。双方表示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沟通,不断增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成效,着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样板。
揭牌仪式结束后,前来参加仪式的领导实地察看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
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推进戒毒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新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形成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互相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工作格局,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