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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庄重严谨的地方,法律是清晰明确的规范,但人心却是炙热温柔的感官。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在努力筹集钱款后主动返还申请执行人的货款20万元。
2018年,李某的花炮厂由于经营不善,欠了包装烟花的纸厂20万元。后纸厂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所欠货款。2019年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法院调查发现,由于李某身体患有疾病,名下除与妻子共有的一套房产外,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纸厂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希望可暂缓执行。临湘法院也未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房屋拍卖。之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案件暂时了结。
三年后,李某主动来到临湘法院返还20万元欠款,并感谢道:“多亏法院和纸厂对我的理解和信任,给我时间还清债务。”
纸厂体谅李某的实际情况,愿意等李某筹钱还款,李某没有因为纸厂的宽容而无赖拖欠,努力攒钱尽快支付。临湘法院温情执法,充分平衡法律与人情的关系,让执行有了更多的温度,也取得了更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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