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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申请人姜某在湘阴法院办理完8000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领款手续时,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而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有半个月时间。
今年来,为了更加有效地服务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湘阴法院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活动主要涉及未成年、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者等为申请执行人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损害赔偿等案件。
2020年8月,姜某在行走途中被周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姜某诉至湘阴法院。湘阴法院在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周某自愿赔偿原告姜某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调解文书生效后,周某没有及时履行义务,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且标的额小,多次电话与被执行人周某沟通进行释法明理,周某最终一次性将8000元赔偿款转到法院执行款专户上。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为申请人姜某办理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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