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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了,终于找到了这台工程车!”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新郑市成功扣押一台重型工程车,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公司。
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人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金某履行生效判决,支付购买重型工程车车款177万余元。然而,立案几年来,法院一直未能找到被执行人金某,也没有发现这台工程车的踪迹,案件被搁浅。6月初,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在河南省新郑市发现了涉案工程车,于是,执行干警马不停蹄赶赴河南,在新郑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在新郑市一工地上找到了失踪许久的工程车。见到该车使用人后,执行干警发现其并非被执行人金某,遂进行现场释法,告知车辆具体情况,请其配合法院执行。最终,在该车使用人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依法对工程车予以查封,成功扣押,并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下一步,将由案件双方就该案的执行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再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该车予以处置。
距离不是阻碍执行的理由。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苏仙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连续两次召开集中兑现执行款大会,共发放执行款7241万余元,强化惩治措施,发布6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积极为困难当事人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