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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8名农民工终于在法院领到了拖欠三年的工资共55795元。
2018年,被执行人谭某辉在湘潭县锦石乡承包了100多亩农田种植雪里红蔬菜,雇请当地村民进行栽种、扯草、施肥等种植工作。2018年底,被执行人谭某辉向8名申请人出具了工资欠条,但一直没有支付。2021年1月,8位农民工将谭某辉起诉至湘潭县法院,要求谭某辉支付拖欠的工资,法院依法支持8位农民工的诉求。
2021年4月21日,湘潭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了8名农民工的强制执行申请,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5月11日,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谭某辉,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8名农民工的工资,谭某辉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执行法官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指示:对这种长期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执行法官决定对谭某辉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积极做谭某辉亲属的思想工作,为其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端午节前夕,谭某辉家属来到法院,请求解除对谭某辉的司法拘留,主动缴纳了全部执行款55795元,8名农民工终于在法院领到了拖欠三年多时间的工资。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湘潭县法院执行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及时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