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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就还钱,法官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吧。”近日,被执行人武某急忙的来到郏县法院向执行法官提出请求。原来,武某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受到了“上黑名单”的特殊待遇。
事情是这样的:武某委托程某安装窗户,经双方结算,武某欠程某货款2万元。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武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武某偿还程某货款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武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武某以自己手头紧张没钱、在外地等借口一拖再拖。之后,武某对执行法官更是“避而不见”。鉴于武某恶意逃避执行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内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没过几日,此举得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武某的生活和工作处处受限。迫于执行压力,武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全部案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执行法官随即将武某从“黑名单”中除名。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