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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晚,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夜释法,经过2小时的耐心调解,二案合并顺利执结,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申请人谢某与被执行人曹某系朋友关系,曹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谢某借款92000元,约定还款日期,约定之日到后,曹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归还,故谢某诉至法院,该院经审理作出由曹某归还谢某92000元的判决,因曹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故谢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联系曹某,告知其需要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并扣押了其名下的车辆,曹某均已没有流动资金为由,一直拖延归还,执行干警在“朋友”二字上做调解文章,以心换心,向曹某释法明理,最终谢某与曹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曹某当场向谢某微信转账支付42000元,其余5万元于2021年春节前偿还,谢某同意该院扣押的车辆归还给曹某。
之后,据谢某反映,曹某并没有按照之前的调解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曹某称自己与另一当事人彭某也有一案在法院没有履行完毕,自己既是谢某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又是彭某案件中的申请人,执行标的也是5万元,如果法院能合并调解他们三人的案件,那收到彭某的执行款一定立即转给谢某。
4月29日晚,该院执行干警决定将二案合并执行,将谢某、曹某、彭某三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先倾听三方当事人的想法,再单独进行劝解谈话,以“三人皆为朋友”的关系引导三方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劝解,三方当事人达成最终调解协议,由彭某在5月7日前支付曹某5万元,曹某在5月7日前支付谢某5万元,当晚顺利调解二案。
当前,为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该院执行局加班加点,与时间赛跑,全力执结案件,既要在执行中规范执行,依法采取执行措施,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力度,又要秉承善意执行的新理念,合法合情合理化解社会矛盾,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以优异的执行成绩和质效兑现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