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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制药企业,在抗击疫情期间曾立下汗马功劳,但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陷入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的困境。武陟县政府、武陟县法院联合行动、密切协作,不仅成功保住了这家战“疫”企业,还使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2019年1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与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该制药公司向原告借款1200万元。同日,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药业集团自愿为制药公司的1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12月,该银行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向制药公司及其担保人药业集团送达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贷款于2019年12月23日提前到期。由于制药公司、药业集团未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该银行将其诉至武陟县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2020年2月19日,该院依法冻结了企业名下的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制药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
案件审理时,正值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有大批防控药品订单要生产,但是由于资金紧张,需要用查封的土地抵押贷款,希望法院能让企业缓口气,将土地解封,让我们渡过这个难关。要不然,企业可真的要关门了……”制药公司负责人焦急地说明情况。
考虑到涉案企业承担着生产防控药品的重要任务,武陟县法院决定从大局出发,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灵活变更查封土地的强制措施,采取“活封”的方式,查封了企业的机器设备,允许其继续使用,同时要求企业不得对该设备进行变卖、转让。
案件审理后,武陟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制药公司偿还原告某银行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药业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被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得知该制药公司是武陟县医药产业支柱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又被确定为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与此同时,为保证该制药公司开足马力保生产,武陟县政府主动介入,出具了《关于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函》,通报了该制药公司生产的抗病毒、消炎类药品均用于新冠肺炎预防治疗,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能尽快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支持企业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武陟县法院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一方面主动向武陟县委、县政府汇报案件相关情况,充分进行沟通协调;另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和银行联系。银行了解这一情况后,对制药公司为疫情防控作出的贡献表示赞许,并对制药公司当前的困境表示理解,于是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对制药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
“十分感谢县委、县政府和法院,让我们企业有了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遵守约定,尽快偿还债务。”制药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
最终,在武陟县委、县政府和武陟县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制药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保证按期分批清偿所有债务,法院也解除了对制药公司账户的冻结。目前,该企业已走入良好发展的轨道,执行款也在按期履行当中。
该案的妥善处理,实现了各方共赢,凸显了府院联动机制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有效运行。该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体现了府院联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为进一步推动法院与政府协同探索执行案件处理方式、共同协商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