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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法院执行加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者: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李群伟 王 颖  

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一段时间以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当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执行工作与长效机制,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多措并举,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立足本职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有经验的员额法官深入企业调研,听取经营者意见建议及存在的困难,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投资、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让经营者“心中有数”。

      二是加强全流程管理,严把办案周期,确保案件质量。商事合同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在6个月以内,有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案件控制在12个月以内,根据执行办案任务、流程节点、资格要求、难易程度等对办案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由不同执行团队承担不同阶段的执行工作,采用分段式、专业化的办案方式,互相协作、密切配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限期办结相关事项。严格把控商事合同案件质量。

      三是加大财产保全力度,通过诉前保全及引入保险担保机制加大保全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诉讼调解率及执行到位率。

      四是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影响,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财产价值。

  责任编辑:z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