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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认真分析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 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通讯员 常陇君)近期,甘肃省定西市司法局对全市2020年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对数据反映的当前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综合来看,2020年全市纠错和败诉案件共68件,占案件总数的19.2%。纠错案件涉及领域相对集中,其中,行政处罚类共22件,占32.4%。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而引发的安置补偿纠纷类共29件,占42.6%,这类案件伴有群体性因素,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牵扯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纠错率也反映出了全市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法不规范。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尤其是在重点执法领域。比如,在行政处罚方面,“以惩罚为主,以教育为辅”的执法观念问题仍然突出,选择性执法、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不完善、不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未依法告知救济权利等问题仍然突出;有些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在忽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不注重办理时限,致使办理时限超期,对执法主体的要求不严格,超越职权、文书不完整、自由裁量权过大。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问题依然突出,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备,公告方式不合法,未批先征、少批多征。在土地登记确权方面,存在主体不合法、认定事实不清,未经调查就作出结论,对权属来源依据认定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等突出问题,在没有审查权属来源依据或者在申请人提交的依据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进行登记;应当进行地籍调查而未进行调查,应当通知四邻签字确认而没有通知签字确认,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而未听取,制作勘查笔录忽视签字确认等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懈怠、推诿现象,对当事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公开的程序不合法,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方式公开,给申请人的答复不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准确,公开主体不合法,应当由上级机关依法公开的,上级机关却推给下级机关或职能部门公开。

  

  证据意识不强。县(区)政府在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过程中,不注重搜集和固定保存证据,证据不完整,甚至认定事实无证据证实。如公示、公告照片不符合证据要求,入户调查和送达法律文书缺乏见证人,对被征收人的签字随意,代签现象存在。

  

  工作处理方法单一。尤其是在行政处罚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对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实地查看研究不够,和当事人沟通交流少,思想工作做得不到位,处理方法单一。

  

  业务能力不高。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相对还比较滞后。基层执法力量弱、水平低、问题多。部分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知识欠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的规定不了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积极、不主动,不会、不敢出庭应诉。答辩应诉能力欠缺,不能抓住案件争议焦点,不能有效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

  

  协作配合不够。在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过程中,涉案部门不积极、不主动,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少,衔接不够顺畅,特别是主动与司法局的沟通、衔接不够,对案件的前期分析研判和准备不足,导致在庭审过程中,不能有效回答法庭提问,造成庭审被动局面。

  

  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法制审核人员调整频繁,致使重大行政决定无人审核把关,案件质量不高。案卷评查工作还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审理工作不严谨、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够,和涉案部门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办案力量薄弱,机构不健全,办案人员不足,面对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态势,工作压力大,存在应对力量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定西市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倒逼加强依法行政,着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定西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