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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货运APP实施诈骗,4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3月12日,江津警方破获一起利用该货运APP实施诈骗案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张先生是一名货车驾驶员,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平时经常使用“运某某”APP接单找货源。今年1月,张先生像平时一样在“运某某”APP上寻找货源,发现一个订单信息,于是跟对方联系,在该平台上缴纳预付款后,私下联系对方并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心想如果接单成功,可以不用缴纳平台费用。

  

  通过微信和对方谈妥运费后,对方却以“先补运费差价”为由,让张先生转账1800元。张先生转账后,便被对方拉黑,发现被骗。

  区反诈骗中心民警接到张先生报警后,通过张先生提供的银行卡等信息,发现被骗的1800元钱很快流入到湖南的一张储蓄卡上。经民警缜密侦查,初步判定该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在湖南常德活动。

  3月10日,办案民警出差前往湖南常德开展侦查工作。通过3天的摸排蹲守,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将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查获了多部用于作案的手机和银行卡。

  

  警方查获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周某、郑某四人因朋友互相介绍认识聚集在一起,在王某的提议下,四人一拍即合干起了骗人钱财的勾当,分别在两个货运APP上发布虚假货运信息,引诱受害人上当,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平台要缴纳手续费信息费”为由要求私下添加微信,以需要返点等理由诈骗受害人钱财后拉黑。将诈骗所套现的钱按比例分配个人。自2020年8月以来,四人通过这样的方式先后诈骗了8万余元。

  

  警方讯问嫌疑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对于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各种社交媒体和第三方软件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市民朋友一定要认真核实,涉及资金往来一定要在正规平台处理,不要私下交易,不要随意添加对方微信、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如果发现受骗,第一时间向警方求助。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sy_245/bmdt/202103/t20210326_9040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