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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城市的建设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他们却属于城市的弱势群体,
辛辛苦苦干一年,有时工资都拿不到,
大部分人维权法律意识淡薄,
面对讨薪时却不知所措,
来咯~
法律援助在您身边
近日,新疆籍张某来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法援律师通过了解,张某于2020年跟随老乡孔某到金昌市从事棚户区改造粉刷工作,孔某作为领工人负责给张某发放工资。但工程完毕后孔某却私吞部分工资跑了,无法联系,导致张某工资迟迟无法兑现。同时,又因张某手中既无书面欠条亦无其他证据证实其本人工资标准和数额,如果直接诉讼基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鉴于此,法援律师充分考虑,认为可从工程承包方处着手,打开突破口,于是当即与派出所联系查找到该工程承包方,承包方证实张某确实在工地干过活,并有考勤表能够证实工资数额,但提出工资已然按与孔某的约定给了孔某,由孔某代付给张某,不应当再次给付工资。
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法援律师提出张某实际是为承包方提供劳务,承包方与孔某约定代付工资的约定,对张某没有法律效力,承包方应当直接给付张某劳务费,承包方交于孔某代付的工资,应由承包方另外诉讼解决。经与承包方反复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交代利害关系,承包方最终答应给付张某劳务费2000元,但要求由金川区诉前调解中心出具调解书,作为承包方之后向孔某索要多付工资的依据。协议达成后,承包方签收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给付了张某拖欠工资2000元。
金川区司法局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