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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安文武 郭洋)为进一步维护好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司法局采取三举措的工作方式,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助力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
注重便民高效,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应诉方式。坚持“复议为民”的工作原则,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腿。同时,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依法积极受理,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案件审理期限,对不方便前往复议机构现场办理的当事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邮寄的方式送达。
自2015年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案件类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登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不作为等;案件范围涉及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住房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受案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0年审结的40起案件中,直接决定撤销、责令履行的案件4件,占10%,不仅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将化解争议同维护稳定高度结合,形成在化解中稳定、在稳定中化解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委员专业特点选定,必要时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提出意见。
行政调解先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在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社会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不断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搭建行政调解平台,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技巧,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形成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配套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2020年,经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案件7件,占17.5%。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衡量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甘州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明确区司法局和相关乡镇、部门在行政应诉中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应诉”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相关乡镇、部门的应诉责任。目前,全区各乡镇、部门均按要求积极应诉,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张掖市甘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