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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首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瞿某某不仅抗拒执行,还冒充人大代表威胁执行法官。面对气焰嚣张的瞿某某,执行法官依法作出拘留决定,瞿某某悔不当初,急忙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律师清点执行款)
2014年,原告彭某某之女向某某将母亲与他人共有的房产的二楼卖给了被告瞿某某。由于此房产一楼门面出租,自2014年至2019年门面租金中属于原告彭某某的5.35万元被瞿某某领取。2020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吉首法院判决被告瞿某某归还5.35万元租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决后,被告瞿某某不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彭某某申请执行。
2021年2月,吉首法院执行法官向被告瞿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在电话通知瞿某某的过程中,瞿某某称自己是人大代表,并且对执行法官进行了威胁:“你执行我我也可以执行你”,“我相信你那个位置你也坐不了几天”。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了有关部门对瞿某某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经多方确认,瞿某某“人大代表”的身份为假冒。次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瞿某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对其假冒人大代表、威胁法官的恶劣行径严肃评判,并向瞿某某解释了执行程序,希望瞿某某能够配合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瞿某某仍然不思悔改,多次污蔑诋毁法院、法官,态度极为嚣张。
(被执行人瞿某某)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其拉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看到执行法官动了真格,瞿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向执行法官道歉并将5.35万元及其利息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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