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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多次“进宫”的盗窃惯犯屠某,经贺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缜密侦查、铁证呈堂,以“零口供”成功逮捕。
近期,刑侦大队在侦办常信乡桂文村武某家中被盗案时,经现场走访及多方取证,发现贺兰县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嫌疑人2013年7月4日因盗窃罪、抢劫罪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21年1月26日因盗窃罪被永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侦查员于2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屠某抓获,面对民警的审讯,屠某强装淡定,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审讯时,屠某对办案民警列举的涉案物品和罪证均不能合理有效说出物品的来源出处,但其仍对民警指控的各项涉嫌罪名矢口否认。民警不断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政策攻心,但屠某依然拒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为确保案件能顺利批捕、起诉,办案民警围绕案件基本情节细致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对疑难问题拓宽思路、周密求证,不断寻求案件突破口。通过办案民警会同贺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实地到案发现场进行再勘查、再取证,最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办案民警层层深挖、循序渐进,从而认定嫌疑人屠某的犯罪事实。侦查员沉下心思办案子,与嫌疑人斗智慧拼谋略,还原事实定格真相,有力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2021年3月9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屠某涉嫌盗窃罪以“零口供”依法批捕。目前,盗窃嫌疑人屠某鱼已被贺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