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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公证独特的职能优势,发挥公证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公证行业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有序开展。2020年7月3日,由兴安盟司法局、兴安盟公证协会主办,兴安公证处承办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经验交流会在兴安公证处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公证协会、兴安盟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各旗县市司法局及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前往了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参观乌兰浩特市法院立案大厅的公证地址确认窗口、兴安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中心。司法辅助事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兴安公证处参与乌兰浩特市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基本情况。
随后,与会人员回到兴安公证处君御华庭本部,参观了兴安公证处党员活动室、阅览室、档案室、办证大厅及各业务部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兴安公证处《兴安公证处二十五周年宣传片》、《党建工作纪实》、《司法辅助工作纪实》等系列宣传片。
兴安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兴安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发展历程,分享了两年多积累收获的实践经验。兴安公证处2018年5月正式成立司法辅助事务中心,进驻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展开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初期探索,先后开展了民事案件的司法送达工作、立案环节的地址核查工作。2020年5月12日,兴安公证处经过政府采购招标与乌兰浩特市法院签订了《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同时在2020年5月22日进驻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各旗县市司法局及各公证处负责人依次进行了发言,表达了参加此次交流会的感受及对于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发展前景的想法。他们纷纷表示:此次经验交流会,大家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开阔了眼界、开拓了思路,兴安公证处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下一步各公证处将组织开展公证人员学习和培训,加强与各基层法院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做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工作。
兴安盟法院立案庭及乌兰浩特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从法院工作层面,表达了对于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并谈到了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结合兴安盟法院与乌兰浩特市法院的实际情况探索新的合作方式、探寻有效解决方法。
兴安盟司法局负责人在讲话中对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局等部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于多年来上级地关怀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表示:此次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经验交流会,兴安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交流会的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兴安盟公证协会、兴安公证处负责人按照要求安排部署,成立筹备策划小组,精心准备,希望通过本次经验交流推动全盟公证行业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局负责人代表司法厅对本次经验交流会取得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并指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开展要从三个角度考虑,一是法院的视角、二是行政机关的视角、三是公证处的视角。公证处要以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为契机,拓宽思路、拓展范围,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公证自身的优势,展现公证的独特魅力。公证处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始终坚持服务至上,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让社会认可、让人民满意,才能在未来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公证的职能优势,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开创公证行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