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近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保障民法典实施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意见》,从10个方面对各级各部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把民法典的学习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热潮。
推动民法典实施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机结合。在推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把推动民法典实施作为全面依法治省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纳入法治陕西建设工作格局,纳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推动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努力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对照民法典做好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对照民法典,全面梳理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抓紧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加强配套立法,加快形成以民法典为中心的配套制度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以民法典实施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实施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办事效率。把民法典实施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评判标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民法典实施作为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有力抓手,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
加强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提高运用民法典保障人民权益的能力水平。运用民法典全面、准确、系统地确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为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基本准则。依法调处解决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让良法深入人心,让规范自律成为习惯,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内化为日常行为习惯。
努力为全省工作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及时化解各类涉疫矛盾纠纷,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力度。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载体,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民法典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各法律工作机构要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工作者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