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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津南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规定(修订报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规定(修订报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政编码: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3597815,电子邮箱:ssfjlfyc@tj.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