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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派驻机构工作务虚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鲍雷主持会议并讲话。
为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海淀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深化海淀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此次会议,是进一步深化海淀区派驻机构改革、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会上,区纪委监委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依次汇报了本组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并对如何做好海淀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的工作成绩,会议就做好2021年派驻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加强请示报告。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随时报告,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要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要加强线索处置。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六大纪律”要求,进一步做好线索排查、初核评估和查办工作,提高成案率。四是要提升能力素质。要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尤其是审查调查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消除本领恐慌。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加强业务培训和个人修养提升,采取“带教式”,以老带新、以老促新,使年轻干部快速全面成长。
(文/蒋啸责编/黄媛媛)